1月21日,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长宁区税务局获悉,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上海福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《互联网平台营业税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的规定报送涉税信息,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。尽管该公司已进行整改,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,故该局决定依法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。据报道,2025年《互联网平台企业纳税申报规定》颁布实施后,拼多多未能按要求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员工的纳税信息。2025年11月,国家税务机关下发通知令已在法定期限内改正,但公司未在期限内完成改正。对此,上海长宁区税务局依法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。 (新华社记者:刘凯雄 尚通)